輔仁大學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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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史
1963年本校在台复校时成立法学院(本院前身)初设法律学系。1974年仿国内外先进大学体制区分为法学组及司法组(2010年复改制为甲、乙班)。1979年有鉴于全球经济蓬勃发展,增设财经法学组,嗣后于1994年改制为财经法律学系。2003年为顺应法学教育之发展趋势,法律学系(学士班、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博士班)、财经法律学系(学士班、硕士班)、若望保禄二世和平研究中心及法律服务中心改制成立法律学院。2005年进修部法律学系之学士后法律班变更为日间学制,成立学士后法律学系,并改隶法律学院,2016年成立全国唯一原住民族财经法律硕士在职专班。至此,可谓粲然大备,本院于焉成为学习体系最为完整且具社群整合之优质法律专业学院。
二、沿革
(一)法学院阶段
52年(1963)辅仁大学在新庄复校,成立法学院,内设法律学系、经济学系与工商管理学系。
58年(1969)法学院分为法、商二学院,法律学系及新设之社会学系属法学院。
61年(1972)经济学系重归法学院。
63年(1974)法律学系分为法学组及司法组。
66年(1977)社会学系分为社会学组及社会工作组。
68年(1979)法律学系成立财经法学组。
69年(1980)成立法律学研究所(设硕士班)。
70年(1981)将社会学组及社会工作组分别改为社会学系及社会工作学系。
77年(1988)成立宗教学研究所(设硕士班)。
79年(1990)法律学研究所成立博士班。
80年(1991)成立经济学研究所硕士班暨宗教学系。
82年(1993)成立中国社会文化研究中心。
83年(1994)法律学系财经法学组独立设为财经法律学系。
86年(1997)依大学法规定实施系所合一。(法律学研究所硕、博士班,成为法律学系硕、博士班)
87年(1998)社会工作学系成立硕士班。
89年(2000)财经法律学系成立硕士班。
90年(2001)法律学系成立硕士在职专班。
91年(2002)宗教学系成立硕士在职专班。
若望保禄二世和平研究中心改隶法学院。
宗教学系成立博士班。
(二)法律学院阶段
92年(2003)法律学系、财经法律学系及若望保禄二世和平研究中心独立设为法律学院,法学院其余学系及中国社会文化研究中心更名为社会科学院。进修部法律学系成立「学士后法学士班」–简称「学士后法律学系」。
94年(2005)法律学院成立「学士后法律学系」,进修部学士后法学士班停招,学生及经费移交法律学院继续经营。
97年(2008)若望保禄二世和平研究中心改隶天主教学术研究院。
105年(2016)成立全国唯一原住民族财经法律硕士在职专班。
三、使命及精神
法律学院设有法律学系、财经法律学系及学士后法律学系、进修部法律学士班等系,另置法律服务中心、辅仁法学及五大研究中心(民商法学、刑事法学、公法学、基础法学、财经法学),系台湾之法学重镇。本学院除厚植学生法学知识外,更藉由全人教育、专业伦理、服务学习及产学合作等多元教育方式,培育器识与专业并重、品德与学术兼备之法律人才,期能术德济用而不自外于普世价值,含英咀华更深藏人文关怀,同时提升外语能力拓展宏观国际视野,结合理论与实务为社稷国家贡献所长。为培养新时代之法律人才,本院将持续朝向专业化、全人化、整合化及国际化发展。
四、学院自我定位
(一)院目标设定
专业精致与整合化
除着重法学基础理论之专业教育外,将持续发展财经法学领域,并尝试新兴法学与法学基础理论之整合。
专业伦理全人化
重视法律伦理,并强调人权之维护及公平正义之实践。将更加努力推展人权理念、强化法律服务学习,以落实本校关怀社会与服务人群之全人品格教育。
视野国际化
将推动法学英文课程地图,鼓励学生除应多元学习外尚须尝试国际交流活动,以培育具备宏观视野之法律人才。
(二)达成目标之策略
本院为配合本校中程校务发展计画,并整合各系之发展特色,设定达成目标策略如下:
专业化
更加精致民商法学领域、刑事法学领域、公法学领域、基础法学领域此等属于传统法学基础理论领域之教学与研究的实质内涵,以期培育具有深厚法学素养并可学以致用之法律专业人才。
整合化
辅导学生选修本院及所属学系设计之跨领域整合法学课程,进而培育具有多元知识背景及跨领域整合能力之法律专业人才。
全人化
实践真、善、美、圣等基督精神之全人教育理想,培育具有人权思维及社会关怀之法律人才。
国际化
强化学生外语能力,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外,更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国际证照考试,以培育具备宏观视野之法律人才。
五、现况
本院目前设有3个学系,学生1千5百余人:
(一)法律学系(学士班、进修学士班、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博士班)。
(二)财经法律学系(学士班、硕士班、原民硕专班)。
(三)学士后法律学系(学士班)。
另设有二个中心:
(一)法律服务中心。
(二)辅仁法学
六、师资
(一)本院目前聘有专任教师39人,兼任教师40余人。专任教师名单如下:
(110.2.1依职级及现职年资排序)
邱聪智荣誉讲座教授
刘春堂荣誉讲座教授
李钦贤荣誉讲座教授
刘初枝荣誉讲座教授
陈猷龙荣誉讲座教授
林秀雄荣誉讲座教授
张懿云教授(90/02)兼行政副校长
陈荣隆教授(92/08)
郭土木教授(99/08)兼法律学院院长
吴志光教授(92/08)
黄裕凯教授(102/02)
郭大维教授(103/08)兼法律学院学术副院长、财经法律学系主任
黄源浩教授(105/08)
吴豪人教授(106/02)
张明伟教授(106/02)兼法律学院行政副院长、学士后法律学系主任
谢志鸿副教授(93/08)
何明瑜副教授(93/08)
杨子慧副教授(98/02)
靳宗立副教授(98/08)
蔡晶莹副教授(98/08)
邱彦琳副教授(101/08)
金毓玮副教授(107/02)兼天主教研修学士学位学程主任
钟芳桦副教授(108/02)兼法律学院教务副院长、法律学系主任
邱晨副教授(109/02)
翁清坤副教授(109/08)
刘晏齐副教授(110/02)
姚孟昌助理教授(94/08)
黄诗婷助理教授(102/08)兼进修部法律学系系主任
陈明楷助理教授(102/08)
黄净愉助理教授(103/08)
林玠锋助理教授(104/09)兼稽核室主任
林琬珊助理教授(105/08)
李旻谚助理教授(107/08)
杨迪耕助理教授(108/02)
王一旅助理教授(108/02)兼法律服务中心指导老师
苏倚德助理教授(108/08)
张陈弘助理教授(108/08)
林政佑助理教授(108/08)
张柏渊助理教授(108/09)
(二) 退休教师
金世鼎教授(52.09-70.08)
林栋教授(58.03-72.08)
吴英哲副教授(76.08-92.01)
刘初枝教授(72.08-93.07)
甘添贵教授(81.08-96.07)
邵怡敦讲师(78.08-97.07)
王丽玉副教授(63.08-99.07)
李钦贤教授(65.02-101.07)
刘春堂教授(92.10-102.01)
张娴安教授(80.11-104.02)
廖国器讲师(80.02-105.02)
陈猷龙教授(79.08-107.07)
林秀雄教授(97.08-108.01)
黄宏全副教授(95.08-108.07)
雷敦和副教授(85/03-110.01)
七、图书资料
本院法律图书资料,相当丰富,主要典藏于济时楼社会科学图书馆,计有中外文法律专业图书100,746册,中外文法律期刊392种, 中外文电子期刊1169种,另有westlaw、Lexis Nexis Recht德国法律资料库、中国法规资料库、法源法律资料系统、植根法律资料系统等法律资料库。
八、教学设备
本院每一位专任教师均有一间约四坪大小之专用研究室,除桌椅、接待沙发、书柜、冷气外,并备有个人专用电话、电脑、印表机或事务机,可随时上网收集国内外资料及对外联络。不分昼夜,自由使用。
本院教学设备上课教室充足,每一教室均设有冷气及视听器材外,另有学生研习室、实习法庭、法律服务中心、电脑教室、英语实习教室、研究生研究室、会议室及远距教学设备等设施。另每一系学会及院学生代表会均各有办公室一间。
九、学术成果
(一)辅仁法学
「辅仁法学」为本院发行之专业法学期刊,聘请具学术地位之校内外资深法学教授10-16名组成编审委员会,论文须经相关领域学者专家二人双向匿名实质审查合格,始予刊登,是一个严谨而优良的法学研究成果发表园地。民国70年创刊时,一年出刊一期,民国89年第19期起改为一年出刊两期。
(二)辅仁法学丛书
本院专兼任教师之著作,经辅仁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得列入「辅仁法学丛书」。辅仁法学丛书分教科书类及专论类,分别依序编号,已出版之著作有近30种。
十、发展方向
本院是台湾最富声望的法学重镇之一,除继续发展传统法学科目之研究与教学并维持领先地位外,特别注重聘任资深而具有学术声望之教师、推动学士后法学教育、奖励学术研究、加强师生外语能力、辅导学生参加国家考试、与外国大学法学院建立双学位学制、加强与实务界及系友之实质互动、成立主题性研究团队,使本院朝向专业、多元及科际整合之方向发展,尤其重视专业伦理、导师辅导、服务学习及各种共融活动,以培养全人发展且具有品德修养之学生。
十一、学生出路
(一)升学方面
学士班毕业后,除继续在本院硕士班深造外,亦可报考国内其他大学所设立之法律学系(所)或财经法律学系(所)之硕士班或博士班、劳工法研究所、保险研究所、海洋法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各相关之商科研究所(企业管理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商学研究所等)、大陆研究所、中山学术研究所、政治研究所、国际事务研究所、国家发展研究所等,或至国外留学,主要留学国家有德、美、日、英、奥地利、加拿大等国。
(二)就业方面
毕业学生可参加各种考试,如律师、司法官、 司法事务官、公设辩护人、行政执行官、法院公证人、民间公证、观护人、检察事务官、法官助理、书记官、 执达员、法警、政风人员、调查局、高考行政人员、法制人员、金融人员法务组或财税人员法务组、国际经济商务人员、商标代理人、专利师、消保官、外交人员等,取得资格后,服务公职、执业律师或其他专业代理人。此外,亦可直接服务于各民营企业机构、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或自行创业。
十二、名誉法学博士
2003年8月1日「法律学院」独立设院以来,经本校校长咨询会议通过,颁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之名单如下:
(一)2003年09月19日,D. Gustavo SELVA赛尔瓦阁下义大利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
(二)2003年11月06日,赵小兰阁下美国劳工部部长
(三)2004年03月05日,戴瑞明阁下前驻教廷大使
(四)2005年01月05日,程建人阁下驻欧盟代表
(五)2006年12月16日,星云大师阁下佛光山创建人
(六)2010年07月13日, Hans-Joachim Otto欧图阁下德国经济部次长
(七)2015年04月14日,Pascal Couchepin顾胥班阁下瑞士联邦前总统
(八)2015年10月21日,罗昆泉阁下乔山健康科技创办人
(九)2016年05月27日,HE Giuseppe Cardinal Versaldi韦萨迪阁下教廷教育部长枢机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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