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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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中心),是校党委、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参谋、协调、服务等重要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文秘、信息督查、综合事务管理、机要保密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下设行政科、秘书科、机要科、督查督办科、信息科、法律事务科等科室。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1.负责学校党委、行政重要决议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确保学校政令畅通、落实有序高效。
2.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或工作动态简报,制发项目单等,及时传达贯彻会议决策。
3.负责协调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4.负责学校公文管理工作,以学校党委、行政及党办、校办名义制发各类公文,组织起草校党委、行政综合性工作的文件材料。
5.负责学校有关公文及机要文件的运转与管理,协助校领导转办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等事项。
6.负责以学校名义,安排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7.负责全校性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对校级日常会议和活动进行协调安排;负责沂蒙大讲堂、校友中心会议室和行政办公楼综合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信访工作,做好校长信箱、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的答复、解释和处理。
9.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指导、监督和考核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10.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11.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处理相关案件,主管全校合同事务工作;做好学校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及领导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校内单位公章的审核刻制等工作。
13.负责学校公车、办公电话、管理服务部门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和学校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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