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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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办公室
1.按照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
3.负责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4.负责全校公文处理及规范化管理。
5.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及大型活动;负责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的组织工作;协调安排学校党政领导公务活动。
6.负责组织草拟学校党委、行政重要工作、重大活动中的综合性材料。
7.负责学校对外联络,组织、协调相关接待等工作。
8.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印章及法人印章、主要领导签名章的管理与使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公章的刻制、启用和停用;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
9. 负责学校机要、保密工作,做好机要文件收发、传阅、归档、保管、清退和销毁等工作。
10.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归口管理以学校名义报送的各类数据。
11.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统筹全校教育阳光服务、信访、值班等工作。
13.负责《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年鉴》的编印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法律事务办公室
1.拟订学校法律事务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
2.审查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3.审查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其他涉及学校法律责任的文书等。
4. 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代表学校处理诉讼、仲裁、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案件。
5.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6.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7.办理其他相关涉法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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