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情网(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网站介绍
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11月。1981年10月,经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常设机构总编室。1983年10月,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改为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作为正厅级实体,内设6个处室,撤销总编室,总编制达73人。1994年9月省直机构改革,1995年5月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改为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由正厅级规格降为副厅级规格,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会作为全省地方史志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主任由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五大班子的一名副职担任、各厅局一名领导为委员、省史志办主任为秘书长,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
单位职能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为省政府主管地方志工作的事业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主要职责为:
(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地方史志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规定;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发挥存史、 育人、 资政功能;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政策、 规划及实施意见, 指导省、 市、县三级地方史、 地方志、 地方综合年鉴业务工作; 承担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 组织、 编纂省级综合志书、 史书、 年鉴, 指导省直单位编纂部门志、 行业志、 地情书等地情资料工作。
(三) 制订落实全省修史修志编鉴业务规范、 技术标准,参与评议审查验收市、 县级史稿志稿, 指导乡村史志编修,组织业务培训。
(四) 建设管理省方志馆、 省情数据库和省情网, 调查、收集、 整理、 保存地方文献资料, 组织整理旧志; 指导全省方志馆建设、 管理工作, 拟定全省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规划。
(五) 开发利用史志资源, 参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重大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党委政府主题出版物编纂工作, 实施地情研究专项课题项目。
(六) 围绕修史修志编鉴工作, 开展理论与地情研究,参与学科建设, 编辑出版《河南史志》 《河南大事月报》 。
(七) 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内设5个处:综合处(党委办公室)、省志工作处(地方史理论规划处)、年鉴工作处、市县志工作处(地方史编修指导处)、地情资料信息处。编制49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综合处(党委办公室)
主要职能: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督促、检查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档案、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和机构编制、劳资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省志工作处(地方史理论规划处
主要职能:组织、指导省直机关及相关部门按照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总体要求,完成《河南省志》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开展史志理论研究;承担省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研开发工作;指导社会用志,开发史志资源,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建设、管理省情信息库和史志馆。
年鉴工作处
主要职能:负责《河南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指导市、县级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开展地方年鉴的理论研究工作。
市县志工作处(地方史编修指导处)
主要职能:指导市、县两级史志工作;参与市、县志稿的审查验收工作;协助安排市、县志书的印刷出版工作;编辑出版业务指导性刊物《河南史志》;承担史志协会、研究会的有关工作。
地情资料信息处
主要职能:负责地情资料的收集、管理、编研和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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