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网站介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厅﹝2019﹞5号)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蚌发﹝2019﹞1号),将原市史志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剥离行政职能后的原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职责整合,于2019年3月组建中共蚌埠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挂市档案馆牌子。
中共蚌埠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是蚌埠地方党史、地方志研究和档案业务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加强党对党史、地方志研究和档案业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史、地方志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
二、研究中国共产党蚌埠历史、蚌埠地方志、蚌埠档案,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蚌埠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挥党史、地方志、档案的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三、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蚌埠的实践,跟踪研究市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进程。
四、编辑研究蚌埠党史资料,组织编写出版蚌埠党史基本著作,编纂出版编年史、专门史、党史大事记、党史资料专题、党史人物传等党史书籍。
五、组织编纂全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蚌埠年鉴》,组织整理旧志。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辑、出版档案史料。
六、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蚌埠党史、地方志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接收市直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数字化、技术保护。依法公布、开放档案资料,为社会提供利用。
七、审核涉及蚌埠党史、地方志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涉及我市重大革命题材的影视作品、展览、新建纪念场馆的立项和内容等,协助审核我市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
八、开展党史、地方志、档案理论研究,组织党史、地方志、档案学术研讨活动,开展与市外党史、地方志、档案部门的协作交流。
九、指导协调全市党史、地方志、档案业务工作。
机构设置
中共蚌埠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内设下列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督查和行政、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调配、考核、档案、工资福利社保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报刊图书征订工作。负责全市党史、地方志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管理、预想预防、应急演练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全室制度建设工作。
党史科
制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计划。记载、总结、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蚌埠的实践,跟踪研究市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进程。编纂出版蚌埠地方党史、党史人物传记、党史专题等书刊。参与对党史重要旧址、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保护利用工作及宣传资料的编写。指导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党史工作。协助审读、审看拟公开发表或者出版的涉及党史重大题材、重要人物的图书、文章、展览、纪念馆陈列及影视作品等。
地方志科
制定《蚌埠市志》《蚌埠年鉴》总体规划及编纂方案,承担《蚌埠市志》续修、《蚌埠年鉴》、市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编修和出版工作。负责县区地方志稿审定。指导各部门志、乡(镇)村志、专业志、特色志编纂工作。组织整理旧志。指导县区年鉴编纂工作。
档案管理科
负责依法接收全市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的科学管理和安全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鉴定、销毁、统计和编制检索工具、全宗介绍等。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技术保护工作,对破损档案进行修复。负责音像档案及特殊载体档案保管保护。负责电子档案管理和多介质备份、异地备份工作。负责依法公布、开放馆藏档案资料,面向社会提供查阅服务工作。
科技信息科
负责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党史、地方志、档案资料进行管护。负责组织技术引进、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党史、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接收工作。负责数字档案馆的日常运维。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设备和信息技术设备维护保养。负责计算机网络管理和机房维护。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征集利用科
负责史志资料的征集、整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谱牒及其它珍贵史志实物资料。负责收集整理重要文字、图片、音像和口述资料。负责现行文件、法规、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研利用工作。编辑史志档案刊物。负责史志档案图书资料对外交流、征集、管理和查询服务。
宣传教育科
负责党史、地方志、档案宣传教育。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蚌埠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跟踪研判党史舆情,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编辑市委、市政府重要文献资料和大事记。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蚌埠党史、地方志、档案重要展览任务的布展和审核,重大革命题材、历史作品的审看,新建纪念场馆立项和内容的审核。指导党史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党史、地方志和档案展示馆室建设和管理维护。协助审核我市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负责信息编辑、汇总、上报工作。
科研规划科
负责科研工作规划、计划、协调、管理和督促检查。负责提出重大选题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交办的重要专题研究任务。负责全市党史、地方志、档案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的管理、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学术交流和调研活动。负责史志档案人员业务理论培训,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考核工作。协调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蚌埠市中共党史学会、地方志学会、档案学会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单位班子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党费的收缴。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教育、培养和考察。审批新党员并向党委组织部报备;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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