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F数字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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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成立于1962年,全国一级学会,独立社团法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成员。
CCF是中国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学术团体,宗旨是为本领域专业人士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提供服务;推动学术进步和技术成果的应用;进行学术评价,引领学术方向;促进技术和产业应用一线的交流和互动;对在学术和技术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个人、企业和单位给予认可和表彰。
秉承会员构成、会员治理和服务会员的理念,CCF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会员和业界专业人士,CCF每年举办几百场/次各种规模、层次的学术会议、产业与技术论坛和培训,开展评奖、竞赛、计算机职业资格认证、科学普及、计算机术语审定等系列活动,目前已形成如下品牌活动:
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计算领域的科技“大集”;自2003年起,已举办17届,参会人数逐年上升,单届参与者已超过8000人
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责任、激情、制度,青年精英成长的平台;每年逾百场活动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NOI):青少年学习和实践信息学科技知识和能力的竞赛平台;11万人/年
学科前沿讲习班(ADL):全球顶尖产业与学界专家授课;每年10次,每次2-3天,每次参与人数200-400人
技术前线(TF):企业技术一线精英实践和交流;每年10次
CCF奖励(14个):实行推荐制,坚持客观、公正、权威,包括CCF终身成就奖、CCF王选奖、CCF海外杰出贡献奖、CCF杰出贡献奖、CCF卓越服务奖、CCF夏培肃奖、CCF杰出教育奖、CCF计算机企业家奖、CCF杰出工程师奖、CCF-IEEE CS青年科学家奖、CCF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CCF科学技术奖、CCF-ACM人工智能奖、CCF优秀大学生奖
计算机软件能力认证(CSP):针对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测试、信息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士的职业能力认证,考研和就业的重要参考;2019年超过4万人次参加
CCF是国内首个实现理事会、监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公开差额选举的全国一级学会,建立了现代学术社团的治理架构和制度体系,学会事务严格按照程序决策和执行,财务向会员公开,接受会员监督。
CCF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CCF走进高校”,每年举办百场公益免费演讲,帮助大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奠定专业成长基础;“CCF吕梁教育扶贫”,把现代教育理念带进贫困闭塞的山区,促进城乡教育资源流动和共享;CCF每年资助上百位缺乏资金的高校师生参加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让他们和顶尖团体一起同步学习、开拓视野;CCF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注教育、人才、学术评价、产业政策等公共话题,就重大政策及相关问题向政府建言或向公众发声。
CCF下设14个工作委员会,39个专业委员会,35个地方会员活动中心。依托立体多维的治理架构,通过上述各种形式的品牌活动,服务于全国乃至全球的计算机专业人士、企业、科研机构和组织。CCF编辑出版的旗舰刊物有《中国计算机学会通讯》(学术性月刊),CCF主办的会刊9种,与其他单位合作编辑出版的会刊12种。CCF与IEEE-CS、ACM等国际学术组织有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CCF实行会员制,分为个人会员和公司会员,任何从事计算机及相关领域专业工作的人士和单位均可申请成为CCF会员。
地址:北京市科学院南路6号 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部
CCF大事记
1962年6月
成立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2人,王正任主任委员。
1962-1966年
全国计算机学术交流会共四届。分别在上海、汕头、西安、哈尔滨举行。
1966-1978年
文革期间停止活动。
1978年10月
在桂林召开的CAD学术会议上酝酿学会恢复活动事宜。
1979年1月
在北京召开恢复学会活动大会,改名为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学会,委员62人。王正任主任委员,陈树楷任秘书长。
1979年12月
在昆明召开第五届年会。
1981年2月
举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蒋士騛担任代理主任委员。
1982年11月
在郑州召开第六届年会,产生第三届委员会共98人。蒋士騛任主任委员,陈树楷任秘书长。
1984年5月-8月
举办首届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共有近8000名中小学生参加。1990年更名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
1984年6月
学会与IEEE CS联合主办第一届计算机和应用国际会议在北京召开。
1985年3月
中国科协转发国家体改委批准成立中国计算机学会(全国一级学会),经全体委员通信投票选出胡启恒任理事长,第三届委员会改为第三届理事会,共99人。共有26个专业学组升为专业委员会。
1985年6月1日
中国计算机学会举行成立大会。严济慈、华罗庚出席并讲话。
1986年8月
第一届全国青年计算机学术会议(NCYCS'86)举行。
1986年10月
学会主办的第一届计算机和通信国际会议在京召开。
1986年12月
第七届年会在福州召开。
1987年4月
以通信方式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共155人。
1988年2月
在北京怀柔召开第四届理事全会,选举胡启恒、张效祥任理事长。
1989年4月
学会主办的新一代计算机系统国际会议在京召开。
1989年5月
由中国计算机学会带队的中国参赛队参加在保加利亚举办的首届奥林匹克青少年信息学竞赛(IOI),中国队获得三块铜牌,团体成绩排名第二。
1989年8月
学会主办的第一届国际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术会议(CAD/CG'89)在京举行。
1989年8月
学会主办的第一届国际青年计算机会议(ICYCS'89)在北京举行。
1991年6月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团法,进行了社团登记。
1991年7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通信方式召开,选举第五届理事会,共147人,修改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
1992年3月
五届一次理事全会以通信方式举行,选举五届常务理事,推荐名誉理事。
1992年3月
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明确本届理事会工作目标及指导思想;选举胡启恒、张效祥任理事长,选举产生7名副理事长,陈树楷任秘书长。
1992年6月
工委工作会议举行,制定各工委工作目标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1992年8月
中国计算学会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暨第八届年会、五届二次理事全会在京举行。
1992年8月
学会承担由国家教委和中国科协立项的《奥林匹克竞赛与科学教育改革》软课题项目中《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与科学教育改革》子课题。
1992年11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联同香港工商业展览有限公司主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计算机和应用展览会在上海举行。
1992年
“中国计算机学会学术著作丛书”交付出版。
1993年1月
地方学会工作会议在广州举行。
1993年9月
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讨论了组建计算机金融信息处理专委事宜。会议通过了《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通则》。
1993年10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专委工作会议在京郊延庆举行。
1994年2月1日
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审议了学会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指导思想和重点安排。
1994年7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刊试行管理办法”推出。
1994年8月
学会举办纪念“邓小平计算机的普及要从娃娃抓起”发表十周年庆祝会。
1994年8月
IEEE CS访问中国计算机学会达成合作协议。
1994年12月
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举行,通过了学会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要点;研究审议了理事更换、增补事项。通过《计算机应用》成为计算机学会会刊。
1995年3月
由学会主办的中国计算机艺术会议在京召开。
1995年6月
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决定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方式。成立由常务副理事长、主管组织的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工委主任、学术工委主任等组成的筹备小组。
1995年9月
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会议决定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通过了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分配方案和关于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产生原则和若干意见。
1995年10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开幕。理事长张效祥致开幕词,并代表第五届理事会做工作报告。
1996年2月
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听取第九次全国学术会议的筹备情况汇报。
1996年3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选举产生了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共136人,后增为142人。
1996年5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全体会议暨第九次全国学术会议在重庆北碚举行。252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补选了11位理事,选举产生了由32位常务理事组成的常务理事会和7位副理事长,推选张效祥任理事长,李树贻任常务副理事长,陈树楷为秘书长。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要点”。表彰了学会的先进工作者。
1996年9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本届理事会的主要工作目标,近两年内的工作计划以及修订工委工作条例等。
1996年12月
第三次内地、港澳台青少年电脑联谊活动与交流在香港举行。
1997年1月
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京举行。会议传达了中国科协的有关会议精神,通过了中国计算机学会名誉理事人选22名;补选和更换选举了7名理事、增选了常务理事1名。
1997年1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代表团一行8人赴澳门参加1997年IT研讨会,期间与澳门电脑学会举行了工作会议。
1997年3月
我学会获“百名院士百场科技系列报告活动”组织奖。
1997年5月-8月
学会所属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刊物编辑部办理与挂靠单位的协议。按科协要求,完成对二级分支机构清理。
1997年5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专委和地方学会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1997年8月
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NOI) 成功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特首董建华出席闭幕式。
1997年
第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揭晓,我学会推荐的杨学军、陈钟荣获该奖项。
1997年
我学会会刊《计算机应用》荣获第二届全国优秀期刊一等奖;《软件学报》荣获第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荣获第二届中国科协优秀科技期刊三等奖。
1998年1月
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了软件专委和微机专委调整的汇报,和关于1997年清理整顿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WCC 2000,SEC2000,IOI 2000三个国际会议的筹备情况。
1998年3月
ACM代表团访问我学会,期间双方进行了工作会谈并举行了学术报告会。
1998年5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创建。
1998年6月
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微机专委调整、软件专委调整、成立网络媒体专委和计算机中等职业教育专委。会议决定IOI 2000的承办地及主席,副主席人选。决定增补两名理事。
1998年8月21日
学会网站正式开通,http://www.ccf.org.cn
1998年9月
由张效祥理事长任主编的《计算机科学技术百科全书》出版发行。
1998年10月
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
1998年12月
学会召开六届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接受张效祥理事长的辞职请求,选举李树贻为理事长,任期至本届理事会期满。会议传达了中央、民政部和中国科协关于社会团体工作的最新精神,听取学会的自查工作汇报并予以审查;修改学会章程。
1999年3月
以李树贻理事长为团长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代表团访问澳门并参加了澳门‘99资讯年会。
1999年8月
数据库专业委员会成立。
1999年11月-2000年3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七次全国会议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关于修改“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共154人。
2000年3月
第17届“澳门回归杯”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于澳门回归100天之际在澳门举办。澳门特首何厚铧先生出席闭幕式。
2000年4月
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了第七次全国会议代表大会的情况汇报。提出了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建议名单。会议同意成立虚拟现实与可视化专业委员会。
2000年4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领导机构,选举常务理事45人,唐泽圣当选为理事长,李国杰当选为常务副理事长及8名副理事长,江学国当选监事会主任,史忠植当选为秘书长。通过名誉理事名单。会议期间还举行了学术报告会。
2000年4月
七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了“中国计算机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决定聘请学会各工作结构主要负责人的决定”。系统软件专委成立。
2000年5月
由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的第四届亚太高性能计算机国际会议在京召开。
2000年8月
学会与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共同承办的第16届世界计算机大会(WCC'2000) 在北京成功召开。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2000年8月
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讨论学会工作计划、审议和通过了学会工委工作条例;审议和通过了工作机构人员,审议和通过第一批增补理事。原则通过“中国计算机学会个人高级会员工作细则”。
2000年8月
由中国计算机学会和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第11届技术委员会(IFIP/TC11)主办的第十五届信息安全国际会议在京召开。参加会议的代表500多人。会议文集由KLUWER公司和万国出版社出版。
2000年9月
我学会承办的第十二届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OI)在京举办,这是这项国际赛事第一次在中国举办。71个国家和地区的274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国家主席江泽民为本次活动发来了贺信。
2001年1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发展个人高级会员工作启动。
2001年1月
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计算机学会高级会员工作细则,选举王选、李国杰、王珊、谭铁牛为学会出席中国科协六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李国杰、王珊为中国科协六大委员候选人。
2001年3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新世纪会刊工作研讨会在京举行。
2001年4月
软件工程专委成立。
2001年8月
实施吕梁教育扶贫工程。
2001年10月
全国性社团分支机构复查登记工作启动,学会成立以理事长任组长的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实施。
2001年10月
由中国科协倡议,中国计算机学会、香港电脑学会、澳门电脑学会、台湾资讯学会、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发起的“2001中华信息科技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这是四地IT界的首次合作。
2001年10月
由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浙江大学承办、杭州市政府协办的第六届国际青年计算机会议(ICYCS 2001)在杭州召开。
2001年10月
由学会与IEEE CS共同主办的2001国际计算机网络与移动计算大会在京举行。
2001年11月11-13日
中国计算机学会虚拟现实与可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主办、装甲兵工程学院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办的第一届全国虚拟现实与可视化技术及应用学术会议在北京举行。
2001年12月
YOCSEF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会议总结了2001年度活动开展的情况,选举出下届学术委员会领导机构,通过了新修订YOCSEF条例,并讨论了明年的工作计划。
2002年2月
七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在京举行。同意“关于成立互联网专委的申请”。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计算机学会分支机构变更的申请报告》,会议原则同意编辑出版工委提交的《关于<信息网络安全>杂志申请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刊》的申请。
2002年4月
学会理事长会议在京举行。会议讨论了举行学会成立40周年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成立以名誉理事长张效祥为主席的指导委员会。建议出版《纪念册》;会议还讨论了中国科协2001学科发展蓝皮书有关事宜,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2002年6月
CCF名词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审定的第二版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出版。
2002年10月
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原则通过“专业委员会组织通则”修改稿,增补学会理事,并讨论了学会成立40周年纪念的相关活动。
2002年12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庆祝学会创建四十周年。
2002年12月
七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京召开,由于理事长因故请辞,会议一致同意由李国杰任代理理事长。
2003年6月
由于非典的原因,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对学会改革实施计划进行了讨论。
2003年
根据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的指示,学会完成了30个专业委员会的重新登记工作。
2003年
为了加强规范和自律,学会修订了NOI竞赛条例和科学委员会条例,制定了奥林匹克指导教师评级条例和有关丛书的出版规则。
2003年11月
第一届中国计算机大会(CNCC)在北京举行。
2004年4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50人组成的新一届理事会和33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中科院计算所所长李国杰院士当选为理事长,贺志强、李晓明、刘爱民等业界著名专家当选为副理事长,杜子德为秘书长。
2004年10月
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2005年1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通讯》(CCCF)创刊,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张效祥题写刊名。
2005年5月
中国科技部批准设立CCF创新奖,2006年更名为CCF王选奖。常务理事会全票通过《中国计算机学会海外杰出贡献奖条例》,设立CCF海外杰出贡献奖。
2005年8月
在波兰举行的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OI)全体会议上,中国计算机学会秘书长杜子德当选为首届主席,任期三年。
2005年10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与12家地方学会签署合作协议,内容涉及CCF与地方学会之间的会员发展和服务、学会期刊、信息交流以及会议活动等方面的合作。
2006年1月
八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上,同意设立CCF优秀博士论文奖。同意秘书长建议设立司库,代表理事会监督学会财务工作。
2006年6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喜迁新址。新的办公地点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新楼三层。
2006年6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八届五次常务理事会上,通过了“CCF创新奖”改为“CCF王选奖”,评奖规则由申报制改为推荐制。通过了《专业委员会评估办法》,改为两年评估一次。
2006年8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和出版社共同着手筹备的《计算机科学技术百科全书》(第二版)正式出版。
2006年10月
传感器网络专业委员会成立。
2006年10月
中国计算机事业创建五十周年纪念大会暨中国计算机大会在北京举行。
2006年12月
学会YOCSEF AC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启动“CCF推荐国际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目录”制定工作。
全面开放式选举理事会
2007年1月
按照科协对学会全面改革要求,与挂靠单位中科院计算所脱钩。
2007年4月
八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上,设立会士制度,启动会士评选。
2007年8月
教育部高教司发布了“关于成立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的通知”,计算机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正式设立。试点工作组的秘书组设在中国计算机学会。
2008年4月
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和新制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146名第九届理事会理事。新当选的理事选举出李国杰任理事长、郑纬民、怀进鹏、方滨兴、李晓明、刘爱民、曹之江、王恩东任副理事长,24名常务理事,选聘杜子德为秘书长。
2008年5月
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通讯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和1名监事长,4名监事。
2009年1月
由CCF设立的四川安县“奖教金”在安县乐兴镇乐兴初中启动,该奖教金主要关心在四川地震灾区工作的优秀教师,经费来自学会会员捐助的救灾款。
2009年5月
CCF YOCSEF在北京举行了以“责任、机会、成长、发展”为主题的《YOCSEF十年》发布暨YOCSEF发展座谈会。
2009年7月
CCF创建学科前沿讲习班(ADL),旨在帮助青年学者更好地了解计算机领域学科前沿进展。第一期ADL在京开班。
2009年10月
设立”YOCSEF青年科学家奖”, 2010年更名为”CCF青年科学家奖”。
2009年12月
“CCF走进高校"(CCF@U)项目启动, 先后在哈尔滨、北京的高校、研究所举办报告会。
2009年
CCF领导机构和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实现公开差额选举。
2010年6月
九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批准增设”杰出会员“级别,恢复设立“团体会员”。
2010年6月
设立“CCF终身成就奖”,“CCF杰出贡献奖”和”CCF卓越服务奖”。
2010年7月
CCF常务理事会批准成立CCF奖励委员会,并召开工作会议。
2010年10月
与ACM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在服务会员、资源共享和出版等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2011年5月
首届CCF青年精英大会(YEF) 在西安隆重举办。
2011年8-11月
经过推选,共有273名会员代表参加了CCF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2011年10月
成立首个CCF学生分会——合肥工业大学。
2011年11月
CCF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十届一次会议在深圳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九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关于对学会章程、理事会条例、监事会条例、会员条例、选举条例的修订说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郑纬民任理事长、钱德沛任监事长,选举产生3位监事、3位执行副理事长、26位常务理事和85位理事,杜子德再次当选秘书长。
2012年1月
十届常务理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CCF杰出教育奖”、”CCF优秀大学生奖”和”CCF科学技术奖”。
2012年6月
十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作出决议,CCF现有奖项的评奖方式改为推荐制,而非申报制。
2012年10月
首个城市会员活动中心——CCF深圳会员活动中心成立。
2012年10月
CCF与美国电子与电气工程师协会计算机学会(IEEE CS)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2012年
CCF被中国科协评为优秀科技社团二等奖。
2013年1月
十届三次理事会通过了启动实施CCF杰出演讲者计划(DSP) 。
2013年1月
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上通过设立CCF理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2013年5月
与腾讯合作发起设立CCF-腾讯犀牛鸟科研基金。
2013年6月
十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CCF计算机企业家奖”。
2013年8月
创建并举办第一期“CCF计算机课程改革导教班(CCD)"。
2013年
与INTEL合作推出“CCF-Intel 青年学者提升项目”(YFRP)。
2014年1月
十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批准设立”CCF杰出女计算机工作者奖”,2015年更名为“CCF夏培肃奖”
2014年1月
CCF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颁发了CCF终身成就奖、CCF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CCF青年科学家奖、CCF杰出教育奖、CCF计算机企业家奖、CCF杰出贡献奖、CCF卓越服务奖。
2014年3月
第一次CCF计算机软件能力认证考试(CSP) 在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三个考点同时举行。
2015年1月
十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同意成立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发展委员会。
2015年6月
CCF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设立“CCF杰出工程师奖”。
2015年10月
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安徽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CCF章程》、《CCF理事会条例》、《CCF监事会条例》和《CCF会员条例》。审议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学会财务报告。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高文当选理事长,杨士强当选监事长,吕建、孙凝晖、王巨宏当选副理事长,152人当选为新一届理事。第十一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同期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28位常务理事。
2015年11月
承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配套实施CCF青年人才发展计划。
2015年12月
与日本信息处理学会(IPSJ)签订合作备忘录。
2016年1月
正式与韩国信息科学学会KIISE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6年5月
与启明星辰共同发布 CCF-启明星辰“鸿雁”科研基金计划。
2016年6月
十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立CCF“启智会”自由研讨基金,资助“龙星计划(Dragon Star)"。
2016年6月
设立CCF职业教育发展委员会。
2016年11月
CCF大学生计算机系统与程序设计竞赛(CCSP)在北京举行,来自51所高校的324人参加了竞赛。
2017年2月
在中国计算机事业创建60周年之际,CCF颁发“中国计算机事业60年杰出贡献特别奖”,授予31位参与中国计算机事业早期创建工作并做出杰出贡献的计算机科学家。
2017年2月
CCF数字图书馆(DL)正式上线。
2017年5月
设立CCF-绿盟科技“鲲鹏”科研基金。
2017年5月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界的计算机专业人士,CCF成立技术前沿委员会(CCF TF), 组织技术前线讲习班(TF)。
2017年6月
由CCF普及工委牵头组织成立CCF历史记忆认定委员会,CCF中国计算机历史记忆认定计划开始实施。
2017年7月
首届未来计算机教育峰会(FCES) 在北京召开。
2018年3月
十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组建CCF区块链专业委员会和语音对话与听觉专业组的决议。
2018年5月
YOCSEF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在北京辽宁大厦举办。
2018年8月
与杭州萧山区政府举行了签约仪式建设亚洲第一座计算机博物馆。
2019年1月
CCF业务总部和学术交流中心落地苏州签约仪式。
2019年1月
CCF认定第二批“CCF中国计算机历史记忆”。
2019年2月
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三届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主持审定的《计算机科学技术名词(第三版)》由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2019年4月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第五版发布。
2019年5月
CCF就IEEE通信学会不当行为发表声明。
2019年5月
CCF与先进人工智能学会(AAAI)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9年5月
CCF与华为联合发起“CCF-华为综合科研基金”。
2019年7月
2019年国际初中生信息学竞赛在俄罗斯喀山举行,CCF组队参加,中国队获得十金两银,团体总分和金牌人数居第一。
2019年8月
第31届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OI2019)在阿塞拜疆巴库举行,中国队四名选手获得三金一银的优异成绩。
2019年10月
CCF十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同意组建集成智能机器人专业组。
2019年10月
CCF集成电路设计专业组在苏州召开成立会议。
2019年10月
CCF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苏州闭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梅宏教授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长。
2019年12月
CCF首个办事处--中国计算机学会沈阳会员活动中心办公室成立。
2020年1月
CCF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学会总部召开,报告理事履职情况,正式卸任。
2020年3月
推出“CCF名企面对面”系列活动(线上),共举办25场。
2020年3月
CCF与ACM联合设立“CCF/ACM人工智能奖”。
2020年6月
CCF成立职业伦理和学术道德委员会,首任主席为陈道蓄(南京大学教授)和王国豫(复旦大学教授)。
2020年6月
CCF与蚂蚁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CCF-蚂蚁科研基金项目”。
2020年7月
CCF业务总部&学术交流中心在苏州奠基。
2020年7月
CCF与百度联合成立“CCF-百度松果基金”。
2020年9月
创建面向国内顶尖企业技术领军人才的CTO俱乐部(CTO Club)。
2020年10月
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唐卫清当选CCF下一届秘书长,聘期四年,自2021年3月1日起。
2020年12月
CCF苏州会员创新服务中心成立。
2020年12月
CCF启动编程培训师资认证(PTA)项目。
2021年2月
CCF和机械工业出版社共同出资成立CCF Press。
2021年7月
CCF青少年计算机教育研讨会(WECT)成立
CCF章程
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章程
(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会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学会的名称是中国计算机学会,英文译名是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 英文缩写是CCF。
第二条 本学会是由从事计算机及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以下简称本领域)的科研、教育、开发、生产、管理、应用和服务的个人及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学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致力于推动本领域学术、技术、教育、应用和产业的发展,为本领域的专业人士的职业发展服务,倡导公正、独立和创新。本学会致力于团结本领域及与之相关的专业人士,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本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学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学会住所设在北京市。<回到顶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学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二)组织开展对本领域科学、技术、教育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三)参加国家或政府部门有关本领域相关技术项目的科学论证,提出咨询建议。
(四)开展本领域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传播与推广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促进计算机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计算机科技活动,开展本领域继续教育及专业能力评价,记录计算机发展历史。
(五)按照规定经批准,表彰、奖励本领域优秀科技成果及有成就的专业人士,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项目评估、学位论文评审、技术职务及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承担本领域的成果鉴定及计算机领域教育认证等工作,编辑、制定和审定有关计算机技术标准。
(七)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本领域的展览。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本领域范围的学术刊物、科技书籍、报刊和多媒体制品。
(九)促进民间国际本领域科技交流,和国际同类学术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参与相关的国际计算机学术活动,参加相关的国际组织。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回到顶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学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一)个人会员分为若干级别,分别为:学生会员、专业会员、高级会员、杰出会员和会士。
(二)符合条件的会员可被授予终身会员称号。
(三)对CCF做出重大贡献的非CCF会员,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并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按时缴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缴纳会费。
(四)由本学会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本学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和荣誉会员除外)。
(二)优惠或优先参加本学会活动。
(三)优惠或优先获得本学会提供的服务。
(四)对本学会工作和理事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根据本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的规定推荐相应级别本学会会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学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积极宣传并参与本学会的各项活动。
(四)为本学会发展会员。
(五)为本学会的发展献策出力。
(六)向学会提交能及时联络的通讯信息,并在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本学会。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逾期3个月不交纳会费或1年不参加本学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以下情形时,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触犯国家法律情节严重,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违反本学会章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对本学会的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者。
(三)严重违犯学术道德规范或违背职业道德者。
第十五条 本学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制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条例》。<回到顶部>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十六条 本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依据《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产生。《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并修改。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会员条例、理事会条例、理事会选举条例、监事会条例以及会员代表大会认为应该由其制定或修改的其他重要文件;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
(三)制定本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对本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和秘书长的工作进行评价;
(八)决定本学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含)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对于修改章程、决定本学会终止等重大议案,须有2/3以上(含)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条 本学会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理事会产生办法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选举条例》规定,关于理事会的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聘任及解聘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对于严重违反本学会章程的会员作出处分决定;
(六)决定本学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司库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审议本学会工作计划及财务预决算;
(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 本学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工作委员会组成。执行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二十八条 本学会设司库一人,代表理事会独立监督本学会预算的制订和执行,监督学会日常的收入和支出,检查本学会的财务报告。司库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其工作对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九条 本学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监事会的工作方式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规定,《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损害本学会利益的言行,具有与职务相称的能力。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应在本领域有较大贡献和较高声誉;秘书长应有领导力、运营能力和管理经验。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为专职,任职年龄不超过62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七条 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八条 本学会理事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一届;本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九条 本学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学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学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理事长(会长),兼任其他社团副理事长(副会长)的数目不得超过两个。副理事长兼任其他社团正副理事长(会长)的数目不得超过两个。
第四十条 本学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处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十一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会条例》和本章程的规定工作。监事会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监事会条例》和本章程的规定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本学会设秘书处,负责本学会日常运营和管理,其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第四十三条 本学会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本学会运营,主持本学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领导秘书处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十四条 本学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由本学会直接领导的分支机构,是本学会开展学术活动的主体,是本学会的组成部分,其名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XX专业委员会”。本学会的专业委员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学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专业委员会对外开展活动时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使用学会标识,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专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学会理事会制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的经费用于本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活动,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或与本学会宗旨无关的活动,其财务必须纳入本学会法定账户由本学会统一管理。
第四十五条 本学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四十六条 本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第四十七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四十八条 本学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回到顶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九条 本学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条 本学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学会开展评比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十一条 本学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十二条 本学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三条 本学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 本学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五条 本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十六条 本学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七条 本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八条 对本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十九条 本学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其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回到顶部>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六十条 本学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六十一条 本学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六十二条 本学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三条 本学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四条 本学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回到顶部>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学会标识为在椭圆形地球中间,有一“0”和“1”的标志,在其上方冠以“中国计算机学会”字样,下方为CCF字样。本章程经国家社团管理登记机关核准后,本社团标识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学会理事会。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经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回到顶部>
本条例(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注:2004年4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2008年4月19日由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2011年11月25日由第十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2015年10月21日由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2019年10月19日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回到顶部>回到顶部>回到顶部>回到顶部>回到顶部>回到顶部>回到顶部>信息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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