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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院党委的决定、决议,调查研究党建及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经院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3、根据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原则,协助院党委调整充实中层领导班子,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院党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考察、考核、调配、使用、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科级干部的选拔、使用、教育、管理和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

4、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出发,认真搞好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5、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6、加强党员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性。

7、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保证质量”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认真做好干部的政治审查、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及干部、党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做好党员、干部的统计、年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10、协调有关高级人才方面的工作,落实有关人才工作政策。

11、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工作,支持和帮

助他们在国家宪法规定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学院各民主党派成员的发展、培养与教育管理。

12、负责有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组织好院内有关统战工作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13、负责老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14、完成上级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搞好部内自身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基层组织的分布和设置。

2、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总支、直属支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定期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工作考核。

3、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组织工作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

4、拟订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完善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工作,负责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备案工作。

5、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基层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的评选工作。

6、做好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接待等工作,办理对党员的处理、处置工作。

7、配合党校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8、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9、做好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党籍管理工作。

10、建立和维护党员管理信息库,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11、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职责

1、按照院党委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配合部长搞好中层领导班子思想和工作情况的调研分析。

2、做好处、科级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和日常管理的有关工作。

3、做好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和日常考核工作。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院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院级干部的推荐、考察、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工作。

5、做好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6、认真落实党管人才的方针,组织实施好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制度,搞好高层次人才库的建设。

7、做好干部统计工作,搞好干部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材料的收集归档。

8、配合学院外事部门,办理处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批手续。

9、办理干部情况的资料整理、统计和呈报工作。

10、做好全院科以上干部档案的完善、整理、使用、管理工作。

11、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老干部科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方针。

2、认真做好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定期为离退休干部进行体检。

4、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5、定期对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

6、负责筹备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

7、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上级及本院有关的文件并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

8、按上级文件规定,为老干部订阅书报。

9、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战科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中央、省委有关统战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利用宣传媒体开展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

3、负责做好民主党派工作,支持和协助学院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为学院发展、社会稳定、祖国统一献言献策;做好民主党派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选送民主党派骨干到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协助民主党派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4、负责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各项活动。

5、负责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开展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和研讨活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交友的制度,重点做好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工作。

6、负责海外统战工作,努力做好对台工作。

7、负责调查、了解统战工作方面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努力做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

8、负责了解统战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意见,加强信息工作,为院党委和上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社会和学院稳定服务。

9、负责接待处理统战成员的来信来访,按照党的统战政策及时、负责地给予处理和答复;负责统战政策咨询。

10、负责对全院各基层党组织统战方面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

11、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观念,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职工的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长治医学院党校职责】

党校是培训学校党政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其职责是: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计划和措施,并积极实施和定期检查、指导各分党校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举办培训班,培训党员、处科级干部、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现代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的教育。

四、定期研究工作计划与安排,分析办班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党校自身工作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党校和各分校的自身建设。

六、负责党校建设与教学工作的理论研究。

七、完成上级领导和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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