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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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创建于1997年,直属于学生工作部。2012年中心设置为副处级单位,2015年设置为正处级单位,是一个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干预和研究的服务机构。2013年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首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2017年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首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
我校按照中医“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的“治未病”理论和“助人、自助、互助”的原则,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师生的心理素质。中心现有专职教师4名,拥有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沙盘游戏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朋辈辅导室、心理社团、心理刊物和心理网站等。中心一直重视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岗位职责: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心理咨询师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必须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能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辅导。
3、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应予以保密。
4、心理咨询师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完成咨询记录。
5、守时守信,热情服务,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努力维护学校心理咨询的声誉。
6、在咨询过程中与来访者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平等的咨询和治疗关系,保持中间立场,一旦这种关系超越了这种客观界限,应立即中止咨询或治疗。
7、注意保持情绪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8、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对于自己不适合咨询的个案应及时转介给其他咨询师或医疗机构。
9、在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过程中,保持警惕,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或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10、努力钻研,认真做好咨询记录,积极参加案例讨论和咨询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技能、服务水平和咨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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